
以下是天津市消毒餐饮具检测的要求,符合250-500字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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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消毒餐饮具检测要求
1. 检测依据
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 消毒餐(饮)具》(GB 14934-2016),并参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及卫健委相关卫生规范。
2. 检测项目
- 感官指标:
表面光洁、无油渍、无水痕、无异味;无食物残渣、无破损裂纹。
- 微生物指标(强制项):
- 大肠菌群:不得检出/50cm²(发酵法或纸片法);
- 沙门氏菌:不得检出/50cm²。
- 理化指标:
- 游离性余氯:≤0.03mg/100cm²(化学消毒法);
-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:≤0.1mg/100cm²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。
3. 采样与检测方法
- 采样规范:随机抽取消毒后餐饮具,按无菌操作采集样本(通常以50cm²面积为单位);
- 检测方法:
- 微生物检验按GB 4789系列标准执行;
- 理化指标按GB/T 5750或GB 14934附录方法检测。
4. 判定规则
- 任一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;
- 微生物指标超标视为严重卫生缺陷,立即停用并追溯原因。
5. 责任主体与频率
- 餐饮服务单位:自行消毒的餐饮具需定期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(建议每季度1次);
- 集中消毒企业:每批次出厂前需检测,留存报告备查;监管部门实施飞行抽检。
6. 违规处理
检测不合格的,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责令整改、罚款;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,并公示黑名单。
依据来源:
天津市卫健委《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》、GB 14934-2016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年度抽检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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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字数:约380字)
此摘要覆盖检测标准、项目、方法及责任,符合天津地方执行要求,可供从业者快速对照合规。